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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上午,医保办就《安徽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行为规范协议书》的签订情况,在各临床科室展开逐一自查。根据我省“351健康脱贫兜底”政策精神,为推动健康脱贫政策精准落地、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来我院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须缴纳住院预缴金,并与所在科室签订《安徽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行为规范协议书》,随病历归档备查,年度内个人自付累计超过一万元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进一步加强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服务。
本次自查覆盖所有临床科室,以抽查翻阅病例簿的形式,检查病例簿中是否有科室与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签署的《安徽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行为规范协议书》,最终以书面形式将抽查结果呈送至科室主任或住院总处,并在科室再次强调该政策以及签署协议的重要性。各临床科室同事积极配合,本次自查结果良好,政策宣传有效。医保办也将不定期再次进入临床科室对协议签署情况进行复查。(医保办 崔玲玲 文/图 朱庆莉 崔媛媛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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