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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6 19:40 点击:1353


    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见附件1)和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院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待省科技厅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相关规定。

    1. 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6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杰青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且有望获得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或科技重大项目资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高水平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 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1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青项目主要支持省属单位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且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 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61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3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项目限项申报。

    4.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6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申报单位限项申报。面上项目限项申报。

    5.所有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要求。其中: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

    3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合计限2

    4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2019年到期且已提交结题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2020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但结题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申请将不予资助立项。

    5)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院内流程及时间安排

    1.院内申报:申报材料院内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123日、4请将申报书电子版于上述时间段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fsyy.ustc.edu.cn(邮件主题注明“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此轮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2. 形式审查:医院将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对申请者资格、限项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3. 网上推荐:医院将组织院内评审,网上填报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医院科研处许梦姗 62282932

                 62282975

    请有意申报人员扫码进群(二维码见附件),群内成员备注“实名+科室”

    省科技厅原通知:http://kjt.ah.gov.cn/kjzx/tzgg/119609651.html

                                      

    附件:1.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2.  申报书

    附件



        科研处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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